
Salary and Remuneration Committee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6 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均具備相關之資格,足以維持薪酬委員會之獨立、專業與公正性。第五屆委員由李俐瑩女士、佘日新先生及端木正先生擔任,任期自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起至民國 115 年 6 月 20 日止。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 標準與結構。
定期評估並訂定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Audit Committee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均具備 相關之資格,足以監督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內部控制及財務報表等相關規定。第三屆委員會成員於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董事全面改選後,由李俐瑩女士、佘日新先生、端木正先生擔任。
審計委員會運作之主要事項包括如下: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議的事項包括如下: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 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財務報告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 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最近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報告每季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結果 時,會計師會根據查核工作,針對該季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對帳列情形之影響 及下季查核計劃及當年度關鍵事項查核進行溝通,溝通情形良好。溝通會議一年進行一 至四次。